[摘要]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军民路南侧、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明河桥社区居委会境内各有一宗地出让均用于住宅用地。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24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17时(经由财政局查证到帐为准)。
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的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1、上述宗地增价幅度为10元/平方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持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24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24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17时(经由财政局查证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6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6月25日16时00分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 6369661
联 系 人: 王 莉
账户名称: 信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 市农行浉河支行行政区分理处
账 号: 7962 0104 0008 296
开 户 行: 市工行老城支行
账 号: 1718 0217 1904 9034 177
开 户 行: 市建设银行羊山支行
账 号: 4100 1552 4100 5000 0556
开 户 行: 市邮储银行信阳火车站区支行
账 号: 1002 2701 5170 0100 01
开 户 行: 信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0120 1110 0003 8012
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015 5774 1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信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611 0405 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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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6日
(编辑 幻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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